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35637.02万元
1.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118万元(平财预〔2019〕858号);
2.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347万元(平财预〔2020〕433号);
3.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274万元(平财预〔2019〕859号);
4.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200万元(平财预〔2020〕73号);
5.中央财政 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0384万元(平财预〔2020〕62号);
6.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300万元(平财预〔2020〕68号);
7.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87万元(平财预〔2020〕438号);
8.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三批)244.4万元(平财预〔2020〕159号);
9.中央财政 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2645万元(平财预〔2020〕160号);
10.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第四批)1314万元(平财预〔2020〕161号);
11. 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18.62万元(平财预〔2020〕5号);
12.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11万元(平财预〔2020〕345号);
13.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59.6万元(平财预〔2020〕182号);
14. 提前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1021万元(平财预〔2019〕806号);
15. 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54万元(平财预〔2020〕134号);
16.2020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43万元(平财预〔2020〕158号);
17.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旅游厕所)资金31万元(平财预〔2019〕882号);
18. 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559.4万元(平财预〔2020〕1号);
19. 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防工程车购税切块资金4020万元(平财预〔2020〕76号);
20. 2020年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改造、路网改善工程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车购税切块资金5880万元(平财预〔2020〕75号);
21. 2020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1726万元(平财预〔2020〕548号);
23.2020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车购税补助资金500万元(平财预〔2020〕220号)。
(二)省级资金17319.1万元
1. 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1735万元(平财预〔2019〕858号);
2. 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1067万元(平财预〔2020〕405号);
3.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739万元(平财预〔2019〕859号);
4.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5万元(平财预〔2020〕278号);
5.2020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6万元(平财预〔2020〕332号);
6.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50万元 (平财预〔2020〕306号);
7.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768万元(平财预〔2020〕346号);
8.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7092万元(平财预〔2020〕373号);
9.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405万元(平财预〔2020〕438号);
10. 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1357万元(平财预〔2020〕598号);
11. 2020年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00万元(平财预〔2020〕184号);
12.2020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2335.85万元(平财预〔2020〕578号);
13.提前下达 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省交通配套资金预算82万元(平财预〔2019〕847号);
14. 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132.9万元(平财预〔2020〕1号);
15.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72.65万元(平财预〔2020〕464号);
16.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补助资金571.7万元(平财预〔2020〕632号)。
(三)市级资金2775.5万元
1. 2020年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市级补助资金786万元(平财预〔2020〕284号);
2.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152.5万元(平财预〔2020〕405号);
3.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90万元(平财预〔2020〕433号);
4.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27万元(平财预〔2020〕333号);
5.2020年度市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平财预〔2020〕465号);
6. 2020年度农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510万元(平财预〔2020〕556号)。
以上合计55731.62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
2.《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
3.业务主管部门核定贫困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及目标
4.上级资金文件中贫困县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资金数额
三、资金结构
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在向贫困县分配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市级涉农资金时,要按照“确保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以前年度补助贫困县的资金比例”的要求,中央及省级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52956.12万元,占比为46.14%;市级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2775.50万元,占比为47.77%。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市县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120592.15 | 90188.20 | 24593.45 | 5810.50 | ||
鲁山县 | 45406.96 | 35637.02 | 8353.34 | 1416.60 | |
叶县 | 10324.66 | 8965.76 | 1358.90 | 省定贫困县不能统筹整合中央财政其他涉农资金 | |
贫困县合计 | 55731.62 | 35637.02 | 17319.10 | 2775.50 |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3312317